2011年7月27日 星期三

彩蝶邊間別墅售1880萬

價格: 1880萬
權狀坪數:79.84坪
公設:
格局:5房2廳2.5衛
樓層:1-3樓
屋齡:15年
座向: 西北/東南
管理費:2000/月
車位:有





2011年2月18日 星期五

綠中海一期景觀別墅-售1480萬

建坪:79.63坪  
土地:74.73坪
格局:2房2廳2衛
樓層:1-3
屋齡:5年2個月
座向:西南 /東北
車位:1個坡道式平面車位(清潔費300元)
管理費:40元/坪 






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

最高補助千萬元 老屋拉皮下月起申請

最高補助千萬元 老屋拉皮下月起申請100/02/09
【蘋果日報�柯玥寧】

  台北市府將自3月1日起,開放民眾申請建物整建維護,共推出3項補助方案,除了實行多年的大樓老屋拉皮補助案外,針對公寓提供老屋拉皮及裝設電梯補助。而且不需全部屋主同意,只要3/5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,即可提出申請,每個社區的補助金上限達工程費的75%,最高補助金1000萬元。

  從去年開放申請的老公寓裝設電梯補助案,是北市為推動老舊中低樓層建築辦理都更擴大計劃,目前全台僅台北市針對裝設電梯撥列補助,適用對象為7樓以下無電梯裝設的合法建物。

  3/5同意即可

  且依循《都市更新條例》第22條,只要3/5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,並且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2/3同意,即可以實施者身分向建管處申請後續執照。 台北市都更處更新事業科科長簡瑟芳說,老公寓補助專案在2010年已有社區申請,共核定8件,其中2件裝設電梯,分別位於三元街、中山北路,其餘6件為老屋拉皮。

  目前公寓裝設電梯的補助經費還未確定,但將比照拉皮補助,位於策略地區,如:觀光景觀點、交通樞紐或連外要道周邊,並同時臨接25公尺以上道路的社區。

  補助金上限為工程經費的75%。其他地區則不超過工程費45%。

  台北市都更處表示,今年申請補助案從3月1日開放申請,6月30日為止。

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

防炒房,增貸房貸須簽切結書

【2011/01/25/聯合報/記者羅兩莎/台北報導】
中央銀行日前再度限制銀行辦理房貸業務,嚴禁房屋所有權人用配偶以外的「人頭戶」貸款;還規定,民眾以名下房屋增貸供修繕等用途時,必須簽切結書,聲明資金非用於購屋。

央行強調,銀行必須追蹤借款人資金用途,若查到違約,即收回貸款或加計違約金等。

另外,央行還明文規定,今後建商在辦理土地貸款時提出的「抵押土地具體興建計畫」,內容「不能隨便寫寫」、唬弄銀行及主管機關,必須說明土地建築計畫、財務計畫、還款計畫,及其他授信所需考量內容;金融機構也要確實查核該等計畫是否具體周延,並留存相關文件備查。

此外,為防堵建商利用貸款到期「轉貸」、間接提高貸款額度,進行「炒地」,央行最新規定,即使土地融資轉貸,新的額度不能超過原貸額度。

另外,凡是在去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貸款的土地貸款,將來貸款到期時,仍須按去年(99年)12月31日以後規範。換言之,若成數高於6.5成者,必須降為6.5成;惟展期貸款成數將給予最長1年的調整期。

央行解釋,依央行規定,以配偶購置管制區第二戶房屋者,不受「受限戶」規範,即夫妻各可貸款一戶;但央行發現,有人利用子女、兄弟或姊妹等名義向銀行貸款,規避央行相關措施之規定,進行炒房,因而發布解釋令補強,避免投資客利用家人等「人頭戶」炒房。

舉例來說,爸爸名下已有一棟在台北市或新北市主要地區的「管制區」內房子,若爸爸出資購屋,但以名下無不動產子女的名義向銀行貸款,央行這次從嚴認定,子女仍屬「人頭戶」,還是要受到「受限戶」限制,即成數最高6成、無寬限期等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有不少人以名下不動產向銀行申請貸款,但資金用途卻不夠明確,央行從嚴規定:民眾在貸款必須簽下切結書,除聲明資金用途非用於購屋外,並將註明違約等相關懲罰條款。

而在銀行在撥款後,必須追蹤貸款戶的資金用途,一旦發現貸款戶違約、說謊,銀行除必須依「受限戶」規定辦理,亦可依合約對客戶祭出加速條款,包括收回所有貸款、加收利息及違約金等等。

據了解,由於央行這次頒布的是解釋函令,並將列入央行和金管會未來金檢的重點,銀行若違反規定,依銀行法規定,單一個案即要罰50至200萬元。

2011年1月23日 星期日

財部擬開徵特種消費稅

財部擬開徵特種消費稅100/01/24
【工商時報/呂雪彗】

  財政部已研擬針對一年內不動產多次移轉課不到土地增值稅部分,納入特種消費稅課稅標的課徵重稅。內政部不排除提出建議,要求限定房市高漲熱區,如北市、新北市等特定區域課稅,暫不全台實施,或扣除上次交易取得成本,以免全面衝擊房市。

  行政院改善所得分配專案小組上週五曾就「特種消費稅」的租稅配套措施召開祕密會議。高層表示,政院對於特種消費稅課稅名稱、課徵基礎、範圍、稅率和金額門檻,及實施時間點尚未達成共識,希望未來週延決策思考後再對外說明,以免招致不必要的阻力。

  據悉,財政部研議包括非自用房屋短期交易及預售屋權利移轉擬加重課稅,初步鎖定一年內頻繁移轉房屋,因課不到土地增值稅,決納入特種消費稅課稅標的,傾向金額達一定程度以上,一年內多次移轉,額外課徵合理稅負。

  財政部提出腹案並未扣除上次交易取得成本,與一般土增稅概念不同,且未排除中南部等房市,而採全省一致性作法。但內政部有不同異見,不排除建議財政部限定北市或新北市炒作房市「熱區」。

  財部提出課稅標的內容除高價土地移轉外,還包括對3000cc以上高價汽車、重機車、私人遊艇、私人飛機、高價精品(例如皮牌包、名錶、服飾等)、動物獸皮皮草及黃金飾品(排除金塊)及珠寶,俱樂部會員證、高爾夫球證、頂級住宿飯店等。

  除私人遊艇、私人飛機不特別訂定價值外,其餘高消費標的商品均會訂定一定金額以上才課稅,不排除各項商品採差別稅率,稅率單一或複稅率或累進稅率都有可能,稅率介於5-20%之間。